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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酷刑公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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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內涵

更新日期:112-06-21

發布單位:刑事警察局司法科

禁止酷刑公約LOGO

為落實憲法以及世界人權宣言所保障人民的各項權利,並積極與世界國際人權潮流接軌,我國持續積極推動聯合國九大人權公約之一的「禁止酷刑和其他殘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處罰公約」(Convention against Torture and Other Cruel, Inhuman or Degrading Treatment or Punishment,簡稱禁止酷刑公約)國內法化,其精神內涵即在保障任何人在任何情況及任何地方,均有免受酷刑及其他殘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之待遇或處罰之權利,以確保生命之神聖不可侵犯、維護個人身心健全及基本自由。

一但通過立法執行,我國將努力確保每位民眾不再受到公權力及私人間任何酷刑或是其他不正當對待,希望終有一日能夠讓我國成為沒有酷刑的國家,讓人民免於遭受恐懼能夠安心快樂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