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bject":"禁止酷刑公約的規範意義與效力","dataClassName":"影音專區","pubUnitName":"刑事警察局司法科","posterDate":"112-02-17","updateDate":"112-02-16","videoURL":"https://www.youtube.com/embed/H-hfYY9c_pg","videoContent":"為落實憲法以及世界人權宣言所保障人民的各項權利，並積極與世界國際人權潮流接軌，我國持續積極推動聯合國九大人權公約之一的「禁止酷刑和其他殘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處罰公約」(Convention against Torture and Other Cruel, Inhuman or Degrading Treatment or Punishment，簡稱禁止酷刑公約)國內法化，其精神內涵即在保障任何人在任何情況及任何地方，均有免受酷刑及其他殘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之待遇或處罰之權利，以確保生命之神聖不可侵犯、維護個人身心健全及基本自由。\r\n\r\n因此我們特別製作邀請我國人權學者鄧衍森教授製作宣導影片，針對公約最為核心的第一部分條文向大家解說，希望全民能夠更加深入了解禁止酷刑公約。","liaisonper":"","liaisontel":"","liaisonfax":"","liaisonemail":""}